2013/9/14 14:09:29
7.26湖北荆州市自动扶梯事故发生后,为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,防范同类事故在该市发生,四川省广安市质监局立即采取措施,积极应对,对该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各类电梯开展专项整治。
一是高度重视,紧急部署。7.26事故发生后,广安市质监局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召开有全市特监及技术人员、31家电梯使用、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电梯安全工作会议,通报了事故情况,宣贯了《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要求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要认清“四个责任”(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,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,检验单位的技术把关责任,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),做到“三个必须”(必须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技术水平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必须确保全市不能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)。二是上下联动,督促检查。市质监局特监科、市特检所与各区市县质监部门上下联动,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针对性检查,重点检查安全回是否符合要求,扶梯出入口的前沿板、盖板搭接是否紧固,出入口的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。截止目前,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,检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70余台,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。但对个别单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、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到位等问题,执法人员对其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。三是摸清底数,有效防范。根据7.26湖北荆州市自动扶梯事故调查报告,广安市质监局对照特种设备信息化数据库,检索全市在用苏州“申龙”牌自动扶梯数量。经查,该市未使用“申龙”牌自动扶梯。四是全面排查,消除隐患。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和日常定期检验工作,以车站、商场、宾馆、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为重点,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,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封停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。五是加强宣贯,普及常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