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9/14 13:59:07
【事件】
顾客在雨中摔伤超市没垫付医疗费
8月29日下午,李女士去文化艺术中心的大润发超市,当时通往超市的两部手扶梯都停运,上行电梯用“维护中”的挡板拦着,下行电梯无警示标识。李女士说,她从下行电梯往下走,由于那天下雨,地板较湿,刚走几步她就滑倒了,手臂受伤流血。
超市的解释是,雨天电梯太滑了,所以才把电梯停掉。李女士要求超市工作人员陪同去医院检查,检查发现并无大碍,只是左手臂流血和淤青,检查费用将近300元,当时陪同的工作人员说身上没带钱,李女士只好自己先垫付。
工作人员留给她一个客户经理的座机号码。9月7日,李女士去电,接电话的人说客户经理不在,后来一直也没有人跟她联系。
顾客索赔精神损失1000元超市不同意双方争执
超市客服经理杨先生说,当天超市的电梯在维保,原本下行电梯也有警示标识的,因当时电梯的维保工作人员正在作业,才把警示标识拿开。
事发后,电梯维护厂商愿意支付李女士的医药费,但李女士拒绝了。杨经理说,李女士除了提出支付医药费,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。双方就精神损失费未达成共识。之后工商部门介入调解。
【说法】
如果只是皮外伤难索赔精神损失费
思明区��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相关负责人高先生说,目前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,所里已安排调解日期,届时将请双方到所里协商。
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说,在这起事故中,超市是有责任的。至于精神损失费一般是针对伤势比较严重,如有构成伤残等级或后遗症等其他的情况下,才会进行赔偿。如果只是皮外伤,伤势较轻的话,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是能够进行赔偿的,但精神损失费多数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的。